各学区办(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各在合高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遵照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渝教体卫艺发〔2021〕24号
(2021年8月28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最新要求,我委对《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第二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部署要求,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正常、安全、有序开学,制定本指南。
一、开学时间
1.中小学(含中职)按校历9月1日开学行课,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2.高校原则上按既定时间8月27日至9月6日陆续错峰开学,特殊情况可据实调整。2021级新生按照学校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各高校在开学前一周将开学工作方案报市教委备案。
3.若全国、全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将根据疫情形势、上级要求、专家研判及时做出调整并进行全市统一调度。
二、入学条件
1.在渝师生非必要不离渝,在渝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在市外需返渝的渝籍师生应在开学前14天返渝,抵渝后第一时间就近做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应继续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和管理。
3.在市外低风险地区需来渝的非渝籍师生,在学校规定的开学时间,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返)渝,抵渝后由学校集中组织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可正常入学,并由学校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管理;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按规定进行健康管理。高校在渝师生返校前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在高、中风险地区和高、中风险区所在市/县(直辖市的区)其他低风险区的师生,暂缓返校。若已来(返)渝的,按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有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风险区的地市来(返)渝师生,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6.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应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8.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入境后按属地防疫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三、开学准备
(一)健康监测。
1.各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踪情况,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底数清、情况明。
2.学校要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疫苗接种。
1.有序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8月31日前,完成15—17岁高中学生疫苗接种;完成12—14岁初中学生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3.9月30日前,完成12—14岁初中学生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并组织应接未接学生的查漏补种。
4.高校要引导、提醒大一新生暑假期间尽早在属地接种疫苗。
(三)门岗管理。
1.暑假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封闭管理。
2.高校要严格门岗管理,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返校的,应履行报批程序。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入校的,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健康情况、开展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
(四)物资准备。
1.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测温设备应进行校准,保证数据可靠。
2.对已经储备的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理过期、临期和损毁物品,及时按需补齐。
3.在合适区域配备水龙头或移动洗手设施,准备肥皂、洗手液等用品。有条件的学校可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其他手消毒设施。
(五)场所准备。
1.统筹利用学生宿舍、教室、校内宾馆、闲置场所,在校内设立“三室一区”(医务室或卫生室、校内隔离观察室、校门口临时观察室、隔离区)。
2.隔离观察场所须远离居民社区和学生公寓,位置相对独立,必备物资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值守人员合格,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
(六)环境准备。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实施全面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冰鲜冷链物流的监控和管理,保障饮食和饮水安全。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清理。
2.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提前进行预防性消毒。
3.教育部门会同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街道、社区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七)应急演练。
1.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工作队伍,加强应急工作人员培训。与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应急预案全员、全过程、全要素演练。
2.学校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完善学校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学校疫情处置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
3.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八)开学核验。
1.各区县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共同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核验细则,在辖区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园)前,逐一核验和督查。高校党政要组织工作专班,对二级开云手机站官方网站入口,开云(中国)进行逐一核验和督查。
2.要核验学校防疫设施设备、防疫物资、应急处置场所是否准备到位;校园环境清洁和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杀是否到位;进入通道,标牌、标识、标志、标线设置是否到位、是否规范。核查学校是否与属地社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做好对接,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3.各区县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高校要逐一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完善,消除风险隐患。
四、入学报到
(一)途中防护。
1.引导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提倡采用私家车方式返校。
2.如来(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二)报到注册。
1.师生须如实报告开学前14天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
2.按照“错时、错峰、错层次”总体原则,简化学生注册流程,合理布局分区,避免人群聚集。
3.师生根据学校返校要求分批依次到校,保持1米社交距离完成体温检测、症状询问、身份核实,高校学生须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报到时,师生如无异常,按规定路线进入教室或宿舍;师生如出现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置。
4.不提倡高校新生和其他高年级学生家长陪同学生来(返)校,除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外,其他家长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三)应急处置。
1.在报到注册时或行课期间,发现发热或相关异常症状,按如下流程处置:
(1)体温≥37.3℃,但没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在旁等待5—1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如果正常,不需处理;如果依然≥37.3℃,立即送临时隔离室,休息15—30分钟,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若体温正常,不需处理;若体温依然≥37.3℃,立即送医排查。
(2)体温≥37.3℃,且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让其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再次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3)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或自诉不适,应佩戴或更换医用外科口罩,立即送临时隔离室,用水银温度计测量体温,并安排送医排查。
(4)在送医排查时,应及时报告属地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按卫生健康部门的专业指导及时妥善处置。
2.报到注册时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应及时核实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必要时请属地相关部门协助核查。核查无异常,可正常返校,做好健康监测;核查有异常,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或相关部门,按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返)渝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五、开学后防控
(一)疫苗接种。
1.继续推进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2.及时安排应接未接学生补种,确保在规定时间实现应接尽接。
(二)传染病监测。
1.严格落实以校门口体温检测和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强化因病缺勤师生的登记、报告、追踪等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对诺如病毒、肺结核、流感、水痘、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分析、预警、处置,提高校医、班主任对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的敏感性、警觉性,强化多病同防。
(三)活动管理。
1.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尽量减少师生聚集。
2.根据疫情形势和校园情况,适时调整聚集性活动开展的频次、规模,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
3.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报属地教育部门批准,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
(四)校园管理。
1.严格校园管理,但避免“一刀切”“简单化”的封闭措施,保持严而有度,既保证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又严控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师生入校时须检测体温、核验身份及健康码、行程码。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坚持做好教室、卫生间、宿舍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
2.加强室内场所通风换气,对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场所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校内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处置。
(六)食品安全管理。
1.做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2.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处理不宜加工的原辅助材料。暂不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降低冷链传播风险。
3.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
4.引导师生分批、分时段错峰就餐、隔排就座。取餐排队时应保持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统筹。市级、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区县教育部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担负起主管责任,会同政法、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力量,督促指导学校做实做细开学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学校基础保障,落实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4.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卫生副校(园)长防控责任,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协助学校查找防控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
5.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协助开展好师生旅居史、活动轨迹的排查,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落实好校园及周边的排查整治,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开学相关工作。
6.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组、社区兜底作用,做好风险人员排查管控,降低输入风险。
(二)加强宣传引导。
1.加强师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引导家长、师生关注疫情形势,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强化家校协同。
2.教育引导师生强化法律意识,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防止负面舆情炒作,营造疫情防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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