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现就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控责任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有方案。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相关准备。
(二)有措施。落实外来人员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三)有排查。对本单位人员及家庭成员来合返合情况开展排查,排查出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来合返合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
(四)有监测。做好本单位职工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有物资。储备好本单位口罩、消毒剂、体温计(额温枪)等防控物资,储备量满足一个月需求。
(六)有消毒。定期做好本单位内外环境消毒,本周内完成一次内外环境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
(七)不举办。暂不举办各类现场学术会、交流会、培训会、展销会等线下聚会活动。从严控制会议等集体活动规模,尽可能线上举办,严格落实会议等集体活动疫情防控措施,超过100人的活动参加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提醒本单位职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离合。近期非必要不离合,确需离合的,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本土病例的城市。离合按管理权限报备。所有离合人员返回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不聚集。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不办无事酒。人群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须向所在镇(街道)和所在单位报备,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
(三)不隐瞒。如果近14天内去过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合返合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隔离观察等相关防控工作。如有隐瞒、未如实报备,产生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要就医。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自己或家人若出现发热(≥37.7℃)、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要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公共场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扫码、测温等防控要求。坚持锻炼身体,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近期不参加棋牌、坝坝舞、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在人员聚集的密闭空间久留。
(六)要免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无接种忌禁症的职工要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灭活疫苗(两针剂)满6个月以上,及早进行加强免疫。
(七)要配合。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在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电影院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客运车站等交通场所,各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居民小区等应配合做好出入管理措施,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八)要关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平台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病例轨迹等疫情相关信息,发现与病例有时空交集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积极向社区反馈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
重庆市合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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